一、直系亲属可以作为证人吗
关于直系亲属是否能够担任证人的问题,普遍观点认为直系亲属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具有成为证人资格的。
然而,在某些特定场景下,直系亲属可能无法胜任证人这一角色。
首先,若直系亲属在身体或心理方面存在缺陷,或者年龄过小,以至于他们无法准确地判断事实真相,亦或是无法清晰地表述自己的观点,那么他们将被视为不适合担任证人。
其次,相较于其他类型的证人,直系亲属所提供的证词其法律效力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削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第六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二、直系亲属可以结婚吗
关于血亲之间是否能够缔结夫妇之实,我们谨为您详细阐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明确记载的相关法规。
根据该法典的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皆被明令禁止缔结婚姻。
关于这点,我们有必要进行详尽说明。
首先,让我们对直系血亲进行明确解释。
所谓直系血亲,即是指在生物学遗传角度上,源自于亲子之间或者祖父母及外祖父母与其孙子孙女的家族成员亲戚关系。
具体而言,包括了父母与其子女、祖父母与其孙子孙女、外祖父母与其外孙子孙女这几类人物。
而对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通常包含了那些源于三代以内的血统类亲人,例如叔父、伯母、婶母、舅母、姨母、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堂兄弟姊妹、姑舅表兄弟姊妹、姨表兄弟姊妹等等。
至于为何对此有所限制且禁止此类近亲之间相互缔结婚姻,主要是由于从医学和人类学的角度出发,为了达到优生的目的而考虑。
在悠久的人类进化过程中,人们逐渐认识到
,近亲繁殖会加剧物种退化甚至逐步走向灭绝的后果。同时,针对人类繁衍后代的问题,亦有大量事实表明,过于密切的血缘关系会致使后代成为畸胎,进而对民族的健康构成实质性的威胁。
值得注意的是,现行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摒弃传统观念中将“身患医学上所谓无法婚配之疾病”视为法定禁止的理由,而是新增了一则条款——即倘若一方因故意隐瞒自身重大疾病真相,使得对方无法理解和接受,另一方可视情况向当地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段婚姻。
在此条款之下,要求申请撤销婚姻的一方,应当在知晓或者应该知晓撤销事由之时起算,一年内部以提出申请。
对于被有效撤销的婚姻,将自始至终不具备任何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不应享有夫妻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然而,若在这段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仍然维持着共同生活状态并且产生了财产收益,那么这样的收入应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如何分配;
若双方未能达成共识,则需交由人民法院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来作出裁决。
相对来说,于婚姻关系被撤销时,无过错方有权主张得到适度的损害赔偿。
以上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所明确揭示的血亲纲伦和婚姻制度规则。
希望各位读者能从中获益,更加深入地理解和尊重我们的国家法律体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关于直系亲属是否能够担任证人的问题,普遍观点认为直系亲属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具有成为证人资格的。
然而,在某些特定场景下,直系亲属可能无法胜任证人这一角色。
首先,若直系亲属在身体或心理方面存在缺陷,或者年龄过小,以至于他们无法准确地判断事实真相,亦或是无法清晰地表述自己的观点,那么他们将被视为不适合担任证人。
其次,相较于其他类型的证人,直系亲属所提供的证词其法律效
力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削弱。